1月26日15时,深圳首份限牌前购车公证书在深圳公证处出炉。深圳公证处1月26日计划出具400份公证书,从市民提交的第一类发票公证申请中随机产生。
左边带封面的是个人留存的公证书,右边有蓝色盖印的需要提交给车管所上牌用。考虑到减少车管所工作人员翻页的工作量,这一份没有封面。 据悉,深圳首份限牌前购车公证书公证员是姚晓波。该份公证书的申请人为深圳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记者注意到,这份公证书的公证事项为购车发票的真实性,公证书显示,被公证发票为2014年12月29日开出。并特别注明了此份公证书仅限于办理车辆注册和转移登记。 深圳公证处将会对符合公证书出具条件的公证申请分类、分批次的出具公证书,公证书以同城快递方式寄出,并将以手机短信形式予以通知。 快递给申请者的公证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者自己保留(有封面),一份提交给车管所用于上牌(提醒:这份公证书盖有专用的蓝色章“送车管所班里车辆注册/转移登记专用”。
深圳首份限牌前购车公证书公证员是姚晓波。 截止目前,深圳公证处收到183个当事人(单位)撤回公证涉及19336台车的申请。深圳公证处新闻发言人、副主任孙咏梅表示,只要在出具公证书之前都可以撤销。申请撤回公证要到原受理公证的单位。 1月26日,深圳公证处向记者出具了第一份和第二份公证书。据悉,此次公证书印了特制的防伪纸张,可用专用识别仪器进行防伪检测。一种是蓝光检测仪可照出纸上隐藏的防伪之样。还有一个防伪笔,在公证书右上角点触会发出声音。
该份公证书的申请人为深圳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记者最关心的从受理公证到出具公证书的时间为什么要这么久,孙咏梅也给出了答复。她说,对十几万份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录入、统计、对接数据库、模版制作、审核、以及打印公证书。1月17日根据工作流程安排开始公证卷宗分类工作,对已受理的三类公证申请分门别类进行细化归集。 其中,第一类公证(车辆销售发票公证)单列;第二类公证(车辆销售合同公证)分两类归集,有刷卡(POS或银行流水)单据的归集为一类,现金交定的归集为一类;第三类公证(二手存量小汽车公证、承诺保证书公证)单列。
该份公证书的申请人为深圳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在细化归集过程中,发现有特殊情形无法具体归集的,单独放置,标注存在问题或特殊情形,集中交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总指挥部决定处理。深圳公证处全处总动员160名员工用一天时间完成近十万份公证卷宗的分类整理工作。 在卷宗分类、归集的过程中,数据录入工作同步开始。根据细化归集类别,深圳公证处将申请数据录入到包含五个“子库目录”的数据库种,分别是“发票类”、“POS单据类”、“现金类”、“承诺保证类”和“特殊类”。由于数据量巨大,录入人员每天工作时间达12小时,有两天甚至是通宵达旦。截止1月21日晚10时,深圳公证处受理的108709件公证申请数据录入工作全部完成。
快递给申请者的公证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者自己保留(有封面),一份提交给车管所用于上牌。 深圳公证处新闻发言人孙咏梅表示,“我们将按照市里的有关部署,规范、紧张、有序的开展各项工作。请市民朋友耐心等待,深圳公证处会尽最大努力,让符合公证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尽早那道公证书。敬请大家对我们的工作给一份理解!我们从2014年12月31日到现在,没休息过一天。我们加班加点,还是蛮拼的。”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在完成细化及汇总数据录入后,1月21日开始才具备初步的审核基础。深圳公证处此次与厦门大学公证法律与信息化研究中心合作研发出了专用的办证系统。该系统可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数据对接,可编排专用的公证书模板,可使用电子印章,可满足公证书审核和制作的工作要求。
据悉,此次公证书印了特制的防伪纸张,可用专用识别仪器进行防伪检测。一种是蓝光检测仪可照出纸上隐藏的防伪之样。还有一个防伪笔,在公证书右上角点触会发出声音。 1月2日、3日,对汽车销售商进行备案,经备案的汽车销售商的客户在申请公证时无需再提交销售商的原件材料;1月3日,开展专项公证辅导,指导销售商协助客户准备公证证明材料。 2015年1月4日至11日,深圳公证处在会展中心8号馆集中受理涉小汽车增量调控相关公证,8天的时间里,共发放预约号76800个,成功预约号数71372个,实际受理公证申请108709件。其中1月9日为受理高峰,当天公证受理量达到21368件。 1月17日,根据工作流程的安排开始公证卷宗分类工作。 1月26日,深圳公证处涉小汽车增量调控公证审查及公证书制作工作正式启动。
深圳公证处1月26日还对撤回公证申请事项进行了说明。深圳公证处负责人表示不对撤回申请的原因进行分析,也不对撤回申请的行为进行评论。具体说明如下:
关于撤回公证申请的说明 1、根据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交警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所涉公证事项的通告》第四条规定,车辆购买人和销售方应当按要求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相关征信系统诚信记录。 针对本次工作,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已经成立专项督查工作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公证申请资料进行专项督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对于公证机构来说,如我们发现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存在不真实情况的,依据《公证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同时,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五十条“公证书出具前当事人撤回公证申请的,公证机构应当终止公证” 的规定,在公证书出具前,当事人可撤回公证申请。从1月16日起,我们已经开始接受公证当事人的撤回申请。撤回公证申请是公证当事人的程序权利,我们对于撤回公证申请的原因不作分析,对撤回申请行为不作评论。
蓝光检测仪可照出纸上隐藏的防伪之样。
防伪笔,在公证书右上角点触会发出声音。 (中国牌照网编辑:KING) |